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為什麼不該讓學生全面尿檢?

前一陣子新竹市才傳出要為了降低毒品對中學生危害而全面尿液篩檢的消息,這一兩天又看到新北市想要比照辦理

但是這樣到底有沒有效呢?其實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這個政策沒有考慮到統計學上的貝氏定理(Bayes' theorem

聽起來有點複雜?沒關係這邊沒有要討論統計學,我們只需要看他的結論。
WIKI百科中有針對吸毒者檢測的一個戲劇化的例子。簡單來說,他所描述一個現象就是︰當檢測的母群體拉大到所有人的時候,就會因為大量不吸毒者偽陽性的緣故,導致檢驗呈陽性的人中只有少數人真的吸毒。

這樣的結果,就算檢驗發現是陽性也不代表什麼因為大部分都是誤判

針對這種問題,有計學教授專門投書報紙說明全面篩檢這種政策其實從執行面來說既浪費資源又無效,不過看起來新竹市和新北市仍然前仆後繼的想做這件事。

『啊?如果有偽陽性,那就再驗一次就好了!』也許你會這樣想。
在新聞下面的討論串裡,這樣的聲音也很大。聽起來好像很理所當然,但是這邊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隱含在背後的,其實是覺得只要能夠降低毒品的危害,篩檢造成一些誤會也沒關係。在法理上,也違背一般的『無罪推定』原則,而根本就是一個『有罪推定』。

明明現狀已經是想尿液篩檢,教育體系就可以想辦法讓你尿液篩檢了,現在會推動全面尿液篩檢這種政策還說要加強與家長溝通並獲得同意,這根本只是想要推動政策卻又想規避侵害人權的推託之詞

讓我們設想一個狀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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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最近得了重感冒久咳不癒,醫生開了麻黃類鎮咳劑給他但是提醒他尿液篩檢會有毒品反應。但是現在學校又展開尿液篩檢了,請問小明該怎麼辦?

A。跟老師說明情況不檢驗,然後忍受老師同學狐疑的目光。
B。參與檢驗後成陽性反應,然後忍受老師同學狐疑的目光。然後被迫在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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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不覺得奇怪嗎?如果這真的被認為事屬隱私,那為什麼小明其實沒有選擇就得去承受群儕的狐疑?

也許你會說,那是搭配的配套措施沒做好。可是大家都當過學生,也都知道在班級單位下,如果要做出與同儕不同的決定(即便是屬於個人權力的事項)有多麼困難。但是我們的行政體系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反而還去創造了一個情境,讓選擇變得更困難。

既然是個人的隱私權,為什麼要追求這些還得額外付出代價?

這種做法就像是某人家裡失竊,警察要搜查整個社區一樣。這個時候你還能對別人說『反正又沒偷錢,要搜查就讓警察去搜啊!』嗎?

我們沒有權力幫別人做決定,那是別人的隱私,即便你認為獲得的利益很大也不行。 (因為那是你自己覺得而已,並不能因為你個人覺得OK就可以侵犯別人隱私,搞不好別人會有不同的意見。

我們拿類似的案例來類比吧!以下是最近勞委會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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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昨天審議通過增訂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之一修正案,確立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的具體範疇。
包括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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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勞工相關規定需要保障,那為什麼同樣事涉隱私的時候,學生的就不需要保障呢?是不是因為我們對於學生採取的方式都只是一種『家父長』的心態?只要出於『我們是為了你/妳好』,即便是侵害學生隱私也沒關係?

讓我們回來看原本的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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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內可進行尿篩的學生包括曾犯毒品罪或主動請求治療、高中以下休學或中輟復學生、有事實足以認定施用毒品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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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看起來還算合理,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高關懷的對象,現狀下是不會使用尿液篩檢這樣的手段。

那再來看新聞的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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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中職以下學生約有32萬人,去年教育局共檢驗8000餘名學生,檢出毒品陽性反應有154人,檢出比率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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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即便是毒品使用高關懷的族群,經過針對性的檢驗之後,陽性反應也才2%不到。

就為了不到兩趴的檢驗陽性,要使用一個政策工具去『全面』篩檢?光光新北市,偽陽性造成的誤會和隱私侵害就換算下來大概是幾千人這種數量級。

一個政策工具既沒有效、侵害人的隱私、有罪推定又不符合比例原則,我們的社會卻還會前仆後繼的想推動?希望我們的社會可以更細緻的思考政策。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自我提升有錯嗎?

在台灣工作遇到狗屁倒灶的事情然後謾罵現在已經變成了顯學。但是社會的價值觀似乎認為身為員工就該展現出阿信的態度,也必須對自我不斷的反省。這一點看來十分的讓人錯愕與邏輯分裂。

讓我們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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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篇在商業週刊的網站(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這一兩天上撈到的新文章。雖然作者不是同一個,可是這些文章的主題都有一個共通性,就是大家應該反求諸己自我提升。

坦白說,在這種時空背景下這樣論調並不合時宜。

『人難道不該反求諸己嗎?這些文章寫的都沒有錯呀!』也許你會這樣說。
你會這樣想,也正是這些文章為什麼會這麼多的原因。
因為這些文章就是安全牌,站在怎麼論述都不會有錯的道德高度,畢竟誰不該自我修練提升自己呢?

但是站在探討整個問題的立場來說,這種文章就很容易陷入偏頗而不夠全面。你只談勞工要自我提升,那資方和政府的責任呢?

所以當你看到新聞報導或是網路上的評論的時候,請務必想一想。這到底是哪一方的態度?這樣的說法的既得利益者到底是誰?從資方的立場,當然希望員工繼續便宜好用態度佳,所以總是會使用『自我提升』、『人應該反求諸己』等等的話術來鞏固領導的地位,最好是勞工看了這樣的文章可以驚覺自我不足,痛哭流涕的想要向上提升。

但是這些文章都只是叫大家回去面對自己的缺點,但是如果觀察台灣的現實面,就會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如果連國際商會或者調查報告都指出台灣現在的優勢在於『便宜好用』的人力(這部分可以參照彭明輝老師的專文),結果社會討論的重點還放在人民如何反求諸己更好,不覺得很錯亂嗎?

台灣的勞工素質已經夠好了,這些評論只是在形塑一個社會輿論讓老闆們逃脫自己的社會責任而已。

比方說,提到台灣大學生起薪太低只有22K,卻只一直要求大學生要多充實自己的能力才能找到工作的這種論述,毫無疑問的就讓企業老闆逃脫了教育訓練的責任。因為事物有正反兩種面向,在這樣的文章中,卻只描述了單一面向,而且恰恰是順著資源比較多的那一方

資源多的一方通常享有比較多的政策工具或推動的資源,可是現在他們發現到一個更簡單的方法叫資源少的一方自我提升就好了。要推動政策還需要費時費力,但是把責任推給另一方卻只需要動動嘴巴。

下面這個就是很明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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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大學生起薪倒退,身為主管行政機關應該要針對問題與現象提出解決方案,結果這個問題就被巧妙的推到年輕人不爭氣『只懂念書』。明明政府機關的政策工具和資源比年輕人多,但是描述的結果看起來都好像是年輕人的錯。

但其實更可怕的是,本來可以推動政府改變的契機就這樣不見了

所以看到一個社會現象的時候,如果我們不能夠去分辨一個評論背後的利益關係和時代背景,往往就會陷入文字表面上的解讀。

如果你只是很贊同現在的年輕人只懂唸書,那麼你就忽略了這個議題誰都能講就是政府機關不該。